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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常务官办公室

职系变动或争议

职系变动或争议

所有成绩一旦提交给教务长办公室,即视为最终成绩. 如果老师已经更改了学生的成绩,他可以要求更改学生的成绩 计算或书写错误. 不得在复验的基础上改变成绩 或者补充工作. 除非在上诉政策中概述的情况下 最终不及格分数(教员手册,第二部分,第三部分,d - 2010年6月生效),请愿书 更改成绩必须由有关教员提出并提交 提交学术地位委员会审议. 经同意 根据导师和CAS的意见,成绩可能会因学术诚信而改变 违反或根据学术自由和权利委员会的建议 (CAFR). 中心的职能是接收有关的查询和投诉 学术自由和学术权利,并考虑对违反学术行为的正式指控 从包括学生在内的任何学院成员那里获得自由和权利. 调查 有关成绩必须由学生(包括高年级学生)尽快提出 成绩公布后,不得迟于以下的前两周 学期.

申请非不及格的期末成绩

学术自由与权利委员会(CAFR)不受理成绩争议案件 除非学生先在适当的范围内作出努力解决问题 部门或项目. 如果,在与导师和部门协商后 或项目主席,学生有证据表明分数反映了部分的偏见 对导师侵犯学术自由和权利的,学生可以提出 把证据交给CAFR. CAFR无权更改等级,但有权更改等级 侵犯学术自由和 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导师及委员会提出建议 在学术地位(CAS)上要求改变成绩. 任何等级的改变都需要 教员的同意.

为不及格的期末成绩上诉

节选自2011-2012年教师手册,最后不及格的申诉政策,部分 2 .选D

D. 最后不及格成绩上诉政策 

序言 

教师有责任清楚地阐明决定学生学业的基础。 成绩. 共享成绩基础对于确保公平和公平的待遇至关重要 学生和他们的工作. 学生有权得到及时、有效的通知 以明确的态度评价其学业成绩的依据 一门课程,一个学生有权在他或她的学术上得到公平、公平的对待 与教职员工的关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所有的情况,学院 期望任何火博体育评分的误解将以非正式方式解决 在写作或讨论中,在学生和老师之间. 下面的呼吁 处理只针对最终不及格的成绩.

上诉过程

一个学生认为他或她对他或她的课程作业有合理的不满 在他的计算中是否以偏见或反复无常的方式进行评估 或者她的最终不及格成绩应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员提出要求 参与确认没有计算或书写错误. 学生 必须在下个学期开始后两周内提出申请吗. 教师必须在收到学生的书面答复后两周内 火博体育请求. 理想情况下,学生和教师应该见面讨论 有问题的最终成绩. 如果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结果是老师要求改成绩,那么老师必须提交 向学生学术学院副院长提交一份改变等级的请愿书 事务和请愿书必须提交给学术地位委员会 (CAS),以供考虑. 如果学生在火博体育学院以外的地方学习 下个学期,或者如果该教员在下个学期休假, 要求解释的请求仍然必须在开始后两周内提出 那个学期的. 但是,如果学生或教职员工提出要求,则 学院院长和学院副院长可以推迟上诉程序 学生教务处,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在学校或教师休假归来.

如果学生对老师的解释不满意,或者开会 不可能或者不被建议,或者如果老师这么做了 未在收到学生的请求后两周内作出回应的,则由学生自行处理 可以书面向适当的 系主席(在ID课程的情况下,为教员主席) 谁指定了年级或项目主管,并将报告副本提交给谁 学院院长和学生学术学院副院长 事务. 如果讲师是系主任或项目主任,则要求 可以寄给学院院长吗. 学生必须在校内提出这个要求 在他或她向雇主发出最初的解释请求后四周 教练. 学生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有偏见的证据 或者反复无常的分级. 特别地,学生必须提供一个或多个证明 •教师使用了不恰当的标准 决定最后的不及格分数.

•老师根据课程表现以外的其他因素来打分.

•讲师没有遵守规定的程序或评分标准.

适当的系主任或项目主任必须对学生的情况作出回应 在收到申请后两星期内书面提出. 系主任系主任或项目主任 主任将与指导老师联系,以获得标准的解释和 评估学生课程作业的标准. 如果,经过协商 教员(如果可能)在审查书面证据后 适当的系主任或项目主管找到投诉的正当理由; 他或她将努力与学生和教师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 成员. 如果解决方案导致教师要求更改分数,那么 教师必须向副院长提交更改成绩的请愿书 学生及学术事务学院主任,并须于 CAS供考虑.

如果适当的系主任或项目主管认为没有原因 投诉,或有关部门之间存在分歧 主席或项目主任及教员,学生可提出书面要求 由学院院长和负责学生事务的学院副院长审阅 教务处,教职员,以及适当的系主任或项目 导演. 该请求必须提交给学院院长和副院长 下学期末担任学生学术事务学院院长 授予该分数的学期.

书面请求必须包括对事件或情况的完整描述 引起对偏见或反复无常的评分的抱怨. 如果是学院院长 负责学生学术事务的副院长在此结束演讲 没有投诉的理由,学院院长会通知学生、老师、 并由相应的系主任或项目主任以书面形式说明申诉 被否认了. 但是,如果审查结果导致教师要求更改 然后,讲师必须向助理提交更改成绩的请愿书 学生学术事务学院院长和请愿书必须提交 提交CAS审议.

如果学院院长和学生学术学院副院长 事务建议将最后的不及格等级改为及格等级,并且 如果给原分数的教员反对更改最终不及格 成绩到及格一级,再由学院院长,与之协商 负责学生学术事务的副院长和系主任 主席或项目主任,可向教员建议更改成绩 到满意的.

如果教员拒绝学院院长的建议,副院长 负责学生学术事务的学院院长,以及相应的系主任 或项目主管,将最终不及格成绩改为及格或满意, 学院院长,学生学术学院副院长 学生事务,可以向中科院提出变更等级的申请,由中科院考虑. 只有 院系代表有权更改最终不及格成绩 分数达到满意,并且只有在这些教员的多数票通过之后 CAS的代表批准了这一变更.

学生未能满足时间限制将导致学生的上诉被拒绝. 如果教员、系主任、项目主任或院长未能达到要求 截止日期,上诉将进入下一阶段.